张召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从政治意义看,这一重要思想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我们坚持不懈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在法治轨道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明了方向。从理论意义看,这一重要思想是我们党推进理论创新取得的新成果,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等方面,高度凝结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标志着我们党从法治领域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从历史意义看,这一重要思想凝聚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智慧,比如“民为邦本”的民本思想、“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法与时转”的社会治理观等,都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历史经验和历史智慧。从现实意义看,这一重要思想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重点任务、重要保障等,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的要求,将引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向新境界。要强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
二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十一个坚持”中,第一条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表明了党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统领性、决定性地位。准确把握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的核心要义,要重点理解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为什么坚持党的领导”。一方面,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离开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推进。另一方面,《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为党长期执政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第二个问题,“怎样坚持党的领导”。一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另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过程进行全面领导,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第三个问题,要准确理解把握党和法、法和权的关系。“党大还是法大”是伪命题,而“权大还是法大”则是真命题。一方面,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实施法律,党自身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另一方面,党的领导是把党作为执政整体而言的,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以党自居,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
三要时刻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方面,要做依法治企、从严治企的表率。始终牢记守法经营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个重大原则,各类企业都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依法治企。要聚焦“依法治理”,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聚焦“依法运行”,推进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实现企业治理体系建设与依法合规经营双提升。另一方面,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明白职权法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自觉接受监督,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生活。
四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要认识到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都是党和人民意志的反映。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在党章和宪法统领下,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要认识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中国共产党先锋队的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的纪律必然严于国家法律。党员是先锋和模范的代名词,要比普通公民拥有更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执行更高的标准,这就决定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更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各级纪委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五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依纪依法行使纪检监察权力。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查办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要用好政策策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贯通纪法情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强化对纪检监察权的制约和监督,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分办处置专题会等决策机制,经常性开展执纪执法规范化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确保严格规范执纪执法。要把制度规范作为依法履职的标尺。持续加强集团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印发《制度汇编》,实现各项制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加强法规制度执行监督检查,重点纠治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切实维护制度权威。要提升各级纪检干部法治能力。总书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落实好总书记的要求,必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要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年”活动,认真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以更高标准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持续抓好纪检干部监督管理,落实好谈心谈话、政治家访等相关工作,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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