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履行职责 筑牢党纪防线

时间:2016-01-11 作者:本报记者 来源:山东出版

  本报讯 1月4日,2016年上班第一天,集团召开贯彻《准则》《条例》、强化导向遵循专题会议。集团、股份公司各党支部书记,股份公司编委会成员,股份公司出版业务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编辑,股份公司党委书记、编委会主任迟云传达了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党内两大法规的修订,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以及“纪在法前”的精神,前者明确了广大党员的道德“高线”,后者则规定了广大党员的纪律“底线”。此次修订,以问题为导向,用制度作保障,靠措施去解决,按照“全覆盖──从严执行──更严要求”的方向不断迈进,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
  迟云介绍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情况后指出:《条例》强化了违纪查处,例如第四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及惩处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并带领大家对与出版工作密切联系的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进行了详细学习。
  迟云强调,双效统一文件明确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对内容导向存在严重问题或经营不善、已不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坚决予以依法吊销、撤销有关行政许可,予以关停”。这是对单位讲的,要高度警觉。今后,出版单位再把关不严,出版了有导向问题的图书,就是为政治纪律所禁止的出版内容等提供了便利条件,就要按照党纪的要求受到处分。我们选择了党的出版事业,就要主动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各项纪律之首,确保不触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雷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对作为意识形态主阵地的出版单位,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必须要求更高,执行更严。
  会议要求各出版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筑牢党规党纪防线,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开展出版工作。从与中央精神和总局重点工作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和规范重大选题备案工作;严格三审制,确把导向关三个方面在“学、思、践、悟”四个层面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