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获“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时间:2015-10-30 作者: 来源:山东出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充分发挥版权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版权保护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10月28日,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暨版权交易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十二五”期间全国开展版权社会服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代表国家版权局向2015年评选的“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授牌。山东出版集团荣获“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自2011年起,国家版权局每年会评选全国版权示范单位,主要授予在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产业发展、版权保护与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企事业单位、相关机构和经营市场。该奖项也是目前国内版权领域的最高奖项。此次集团荣获这一称号,说明集团多年来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努力和成效获得了国家版权局和社会的认可。正规原创的版权内容是出版的核心竞争力和生命之源,以内容和知识要素为特点的版权产业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集团在今后的出版工作中将更加注重版权的文化力和经济价值,注重版权资源的开发、建设和利用,提升版权附加值,制定版权工作的全面发展规划和激励创新的政策措施,把发展版权产业作为集团未来发展的一个突破口。同时,集团将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单位的引导作用,推动智力成果的创新与运用,为促进区域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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